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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法:化解执行积案难案,今年将在全国范围推进交叉执行

发布日期:2024-03-01 11:07    点击次数:55

  南都讯记者刘嫚发自北京1月15日,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召开,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对执行工作作专题部署时表示,交叉执行是克服地方保护主义、化解执行积案难案的重要执行制度,今年上半年,要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有序推进交叉执行工作。

  “交叉执行”长期沉睡未发挥应有作用

  张军称,民事诉讼法和执行司法解释都规定了指定执行、提级执行等制度,但长期以来处于沉睡状态,没有真正发挥作用。该制度为交叉执行提供了依据。通过指定、提级执行,执行法院交互将本院部分难以执行的案件移交其他法院执行,促进加大执行工作力度,并形成有力监督,有效防止权力、关系、人情干扰,遏制滥用执行权乃至执行腐败问题。

  “交叉执行”制度有何优势?张军介绍,执行案件量大事难,一些地方法院执行工作难免会有疲于应付、质效不高的情况。交叉执行就是要引入非本院的更强执行力量进来,以不同的思路、方式,打破原案未能执行的局面,从而调动法院执行工作整体攻坚克难的积极性主动性。

  在全国范围内有序推进交叉执行工作

  数据显示,自2023年10月最高法院部署开展交叉执行工作试点以来,试点及部分主动开展的法院共提级、交叉执行案件8782件,取得实质性进展2645件,执行到位金额193.76亿元。

  张军表示,实践证明,交叉执行是做实公正与效率、强化执行内部监督制约、杜绝消极执行的重要举措,是克服地方保护主义、化解执行积案难案的重要执行制度。

  张军称,今年上半年,要在全国范围内有序推进交叉执行工作,促推整体执行工作上一个大的台阶。

  针对比较难啃的重点“执行难”积案,张军称,可以考虑上级法院指定交由辖区执行力量更强的法院来执行。因种种原因长期未能有效推进执行、可能存在明显地方保护主义或其他不当干预情况的,可以采取跨域异地执行。

  张军还提到,要建立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,指定交叉案件顺利执行的,应当对执行法院通报表扬、给予激励;上级法院发现原执行法院存在消极执行、拖延执行等执行不力情形,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,应当严肃依纪依法查处、追究责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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